创新产品研发最高奖励3000万元 厦门出台细则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

本文转自:人民网

人民网厦门8月30日电 (记者张萌)近日,《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印发实施,重点围绕创新产品研发、创新产品产业化、强化产业人才支撑等方面,进一步规范相关奖励补助资金兑现工作,以更好地赋能厦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
去年,《厦门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出台实施,《措施》从提升研发创新能力、壮大产业发展能级、优化产业生态环境等提出24条措施,全面完善生物医药产业链、创新链、资金链、人才链和服务链,优化产业生态环境,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。此次出台《细则》旨在贯彻落实上述措施,用真金白银加强创新产品研发,不断加大扶持力度,支持更多临床研究及产业化等发展。

“《细则》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、实行独立核算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、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相关企业或机构。”厦门科学技术局工作人员介绍,《细则》主要涉及创新产品研发、创新产品产业化、创新产品国际化、推进科技成果对接转化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、加强临床资源供给、强化产业人才支撑等方面。

具体来看,创新产品研发奖励支持对象包含创新药研发奖励、改良型新药研发奖励、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奖励等三种类型,并视情况分别按最高不超过评价成本的40%、30%和20%的标准,分别给予300万元、400万元、1000万元、2000万元、3000万元不等的奖励。

根据《细则》,厦门市此次在创新产品产业化奖励支持对象方面,包含药品产业化奖励、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、创新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等。其中,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获得产品注册证,首次实现产业化的三类医疗器械,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奖励;在此基础上,研发投入超过1500万元的创新医疗器械可申请重大项目评审,通过评审的项目将给予每个品种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奖励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为进一步强化产业人才支撑,厦门市对生物医药企业近3年引进的研发、生产及管理人才,经评审,择优分三层次分别给予8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补贴,按40%、30%、30%的比例分3年发放。其中,人才补贴50%用于改善人才生活条件,50%用于支持人才开展创新项目工作或改善工作条件。

“到2025年,力争把厦门打造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集群、独具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。”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接下来,该市将着力构建全要素政策保障体系,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支撑平台,持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,有效推动产业集聚,为加速厦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